近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四工作组(电子商务)第六十七届会议在维也纳举行,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推介,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网络与数据法学研究部主任、浙江大学教授王春晖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观察员专家团成员出席本次大会。
三十六个成员国的代表出席了本届会议,十六个国家派观察员出席了本届会议,欧盟派观察员出席了会议。出席本届大会的还有世界银行集团、海湾合作委员会(GCC)、维斯校友会、美国法学院(ALI)、中国贸促会(CCPIT)、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欧洲法学院(ELI)、欧洲法学生协会(ELSA)、国际和比较法研究中心(ICLRC)、国际公证人联盟(UINL)、亚太法律协会(LAWASIA)、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MPI)和纽约市律师协会(NYCBAR)等。
王春晖教授参与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自动合同示范法颁布指南草案》、《数据提供合同默认规则(第二次修订)》、《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自动合同示范法》的审议,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参与本届大会的还有王春晖教授的助力,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韩兴谦律师。
王春晖教授向相关部门提交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四工作组第六十七届会议参会报告》,并提出建议:我国应积极参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数字经济领域示范法的制定,特别是应强化对人工智能、自动化决策、数据交易与数据跨境、数字资产、数字贸易、在线平台和分布式分类账(区块链)系统等若干专题的跟踪和研究,充分利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国际平台,展示中国的主张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