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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安全生产法治论坛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安全应急法治建设”学术年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4-12-24 16:37:36

12月15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安全生产法治论坛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安全应急法治建设”学术年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成功举办。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朝武,中国行为法学会党总支副书记吴高盛,应急管理大学(筹)党委常委、副校长徐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执行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原党委书记周科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贾太保和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等相关单位的领导、10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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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嘉宾致辞、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中国行为法学会党总支副书记吴高盛,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执行秘书长、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原党委书记周科祥,应急管理大学(筹)党委常委、副校长徐立,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贾太保,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平,北京市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白贵秀,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勇分别致辞,热烈祝贺第四届中国安全生产法治论坛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安全应急法治建设”学术年会在京顺利举行。开幕式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宝兴主持。

开幕式后进入主题学术报告环节。第一单元主题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党支部书记韩波主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游志斌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改思路、实践探索以及修改内容”进行了高屋建瓴的分析和阐述,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立法工作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背后的考量因素,从法律框架、体系建设、适用主体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为完善应急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葛辉分享了齐齐哈尔市在应急能力提升方面的实践经验,通过对体育馆坍塌事故的反思,提出并推行了安全防范、挂牌明责、数字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葛玉军以近几年发生的重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强调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同时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情况以及北京市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的举措,使参会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研究所所长曾明荣针对构建中国特色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作了报告,阐述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三板斧”——技术、管理和文化。为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供了方向和方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为整个社会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郑佳宁主持。主题学术报告演讲人围绕“安全生产法治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涉及安全生产非现场执法、监管职责与责任承担、食品安全法律风险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这些讨论对于改革模式的探索以及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15日下午,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治学术报告”、应急及安全生产优秀解决方案/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和闭幕式。报告人围绕“安全生产法治问题”作了多维度、全方面的研究汇报。为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发展以及促进科学研究等方面提出极具价值的意见与观点,与现场来宾共享研究成果,为今后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法治的作用,为构建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闭幕式由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刘东阳主持。会议在北京安全生产法治研究会会长薛长礼的致辞后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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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本次会议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安全应急法治建设,汇聚了众多专家和业内人士,共同探讨安全生产与法治建设相关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推动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应急管理大学(筹)应急与国家安全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北京宣言律师事务所协办本次会议。


(文/图: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