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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理研究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1-12-30 11:04:55

2021年12月25日,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分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北京召开。分会领导分别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周瑞春会长主持。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李文燕、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朱崇坤莅临现场指导。会议主要讨论研究了分会下一步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李文燕总监事周瑞春会长为更名后的企业治理研究分会揭牌。

会议首先由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伟向与会同志通报了分会第一届理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分会已成功举办四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单独举办信用建设与国家治理专题沙龙、两期国企改革沙龙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问题研讨会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等学术活动,与兄弟单位合办一系列活动,定期组织编写《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一份力量。王伟副会长同时建议分会要延续智库功能,建立与相关部门沟通机制,结合重点热点问题献言献策继续编写《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积极筹备设立专业委员会设立外部高级顾问委员会。积极扩容理事,从高校和大型企业吸收人才

杨国华副会长建议以外商投资领域的具体现象为抓手开展公司治理研究,结合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法律援助。

朱慈蕴副会长建议分会将非公司的合伙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纳入分会研究领域利用自身优势,为学界和实务界的交流搭建平台。通过交流明确发展主题,发现热点问题。分会应关注ESG研究填补法学界研究的空白

孙才森副会长建议分会把教育平台做好,加强交流合作,聚焦企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企业法务风险防范问题。

吴姜宏副会长建议以公司法修改为契机加强对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治理主体之间的角色定位、ESG三个方面进行研究

管晓锋副会长建议在工作中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重点类型的公司治理问题进行研究,争取取得突破性成果,为国家提供可行的建议。

吉罗洪副会长建议关注破产法修改中企业重整的观念、机制问题;私营企业经营中的现实困境;政府、企业对涉外贸易摩擦的应对策略等问题。同时,分会应注重对于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保护。

刘俊海副会长建议分会要深入挖掘不同主体的需求,对接立法需求,制定良法对接裁判者,通过分析大数据给裁判者提供参考依据对接顶层设计者,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智力支持;对接股东和投资人,提供治理方案;对接各种公司,解决治理问题

张辉鹏副会长建议从企业生存的治理企业环境的治理两个方面,拓展分会的宗旨,解决核心问题,创造优良环境

高明华副会长建议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为政策制定机关建言献策,加强与深圳、四川等地的企业治理研究会合作,关注非盈利机构的治理问题。

仲凯韬副会长建议将网络安全和公司治理结合起来,关注网络安全风险、个人隐私法等方面的动态问题

刘涛副会长建议分会加强对企业治理中流程和效率的关系、公司僵局的规避与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利益保护问题开展研究

季林副会长建议找准定位,集中力量,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找出可行的应对方案分会还要多发展中青年的理事,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王斐民副会长书面发言建议继续撰写、出版和发布《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把中国企业治理高端论坛继续办下去、办好,做好阶段性的专题研究,进一步发展会员,加强与会内企业代表所在企业的联系,做好调研工作。

朱国华副会长线上参会,建议分着眼于长三角企业治理的研究,深入研究企业平等保护等问题,发挥长三角优势服务企业发展。

吴明希副会长线上参会,建议分会指导民营企业解决好环境治理与企业经营中的矛盾,为企业合规合法发展规划提出方案

朱崇坤常务副秘书长代表行为法学会秘书处表示支持分会工作,助力分会发挥学术优势,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讨论结束后,李文燕总监事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分会之前的工作成绩,表示对分会发展寄予厚望,并指出目前企业治理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分会应重视研究价值所在,重点研究法律适用,对社会问题开展前瞻性的研究。李总监事代表行为法学会对分会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分会工作中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在研究中注重研究党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二是注重研究企业自身合规问题,助力企业应对国内外合规压力三是坚守意识形态红线,加强社团管理,把牢分会发展方向。四是做好财务管理,厘清分会对外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确保取财有道五是做好项目管理,分会成员的重大课题和重大活动要报备分,分会应及时向中国行为法学会报备。

会议最后,周瑞春会长作了总结发言。他高度肯定了本次会长办公会议,认为各位副会长的发言方向明确,突出重点,既有深度思考,也有独立见解和创新举措,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共谋发展。他表示,李总监事的讲话从全局的角度对分会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对分会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好、落实好讲话精神。

周瑞春会长从坚持学会宗旨、坚持大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精神四个方面对分会工作思路进行了阐释。指出法治是企业治理的基本方式,也是根本途径。学会将继续围绕企业法治主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专业研究、搭建交流平台,辅助国家党政机关精准施策,引导企业高效能、高标准地契合法治需求,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他强调,要以法治方式协调资本、企业与调控目标之间的矛盾,配合中央政策平稳落地、目标顺利达成,是当今阶段中国企业发展最大的法治需求。分会应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水平,围绕企业治理的实践问题,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规范发展出发,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治理的法治方案,发挥好企业治理分会的智库和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