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年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894人,审查起诉26485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56件418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57件6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10243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40件,各项检察工作扎实推进。
一、紧紧围绕首都中心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结合北京市委关于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首都中心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措施,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针对当前诱发经济犯罪因素不断增多、案件形态复杂多样、危害日益严重的形势,突出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175件1582人、提起公诉1425件1989人。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惩治发票犯罪、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犯罪的力度,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涉及证券等新型犯罪案件,成功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针对职务犯罪在一些重点领域易发多发、商业贿赂滋生行业“潜规则”的新趋向,深入分析发案特点,认真研究犯罪规律,不断提高发现犯罪和深挖犯罪的能力,集中查办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力度,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要案108人,其中部级1人,局级31人,处级76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22.6%;立案侦查百万元以上大案57件,同比上升42.5%。严肃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115件121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80件97人。
认真开展服务城乡结合部建设专项活动。城乡结合部建设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市委的部署,市检察院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城乡结合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时打击破坏拆迁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城乡建设拆迁整治中的职务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7件93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法制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形成了风险防控对策,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规范拆迁秩序,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城乡结合部建设顺利推进。
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是认真开展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项工作。农村“两委”换届涉及基层组织建设和广大农村群众利益,影响面较大,市检察院作为全市农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举报信访、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了“两委”换届的顺利推进。换届期间,13个区县检察院开展法律咨询、教育培训195次,受理信访举报402件。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危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类犯罪。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深化涉农案件快速办理、专业化办案组等工作举措,依法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37件54人;结合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农村社会治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基层组织、上级党委提出对策建议。三是探索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新举措。深化“法制村长”、“检察官联络室”工作机制,先后在乡镇设立联络室37个,积极开展受理举报、化解涉检信访、法制宣传等工作,努力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不断改进执法办案方式。一是注重查办与预防相结合。深化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查办和预防工作同步开展,加强职务犯罪预警预测研究,形成了北京地区职务犯罪趋势预测等多个专题预防报告,努力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大预防网络建设,形成了与国资委、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部门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平台;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为各类企业、单位招投标等活动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850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深入高校、大型国有企业开展预防工作,增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实效。二是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查办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过程中,采取提前介入侦查等措施,积极做好追缴赃款和挽回被害人损失工作,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是注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为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市委、高检院的要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开展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专项工作。排查出涉检信访案件106件,已办结104件,其中,化解涉检信访积案31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部署开展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工作,对364起案件逐案剖析,分析上访原因,提出改进对策。二是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规定,把释法说理作为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必经程序。不断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协作,努力把刑事和解、民事申诉和解、息诉罢访纳入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重点排查重大敏感案件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风险,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不予批准逮捕1791人,对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456人;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案机制,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四是努力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成立检务接待中心,推广“一站式”检务接待模式,整合电话举报、网上举报、来信、来访形成“四访合一”窗口,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扎实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市委政法委部署的50个挂账重点村、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与综治、维稳部门的配合,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206件,收到整改回复997件,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推动重点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针对流动人口犯罪高发的现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研究犯罪特点,举办专题论坛,提出减少犯罪的对策。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参与对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地区的专项整治,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探索成立少年检察处,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品行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在监狱、看守所建立检察官信箱、约谈检察官等制度,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对监管场所发生的死亡事件、重大事故开展独立调查,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管理,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巡回检察工作站等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积极帮助被矫正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三是积极参与“网络社会”建设管理。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诈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各类犯罪,努力净化网络环境。
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深入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抓手。一是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有案不立、违法侦查等情形,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18人、监督立案161人,纠正漏捕218人、纠正漏诉25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0件。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80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6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1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全面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专项活动,依法监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796次。二是不断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的支持协调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了市公安局、监察局等22家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两法衔接”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分别签订了加强沟通协调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为加强诉讼活动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三是重视诉讼监督效果。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1752件不支持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开展息诉罢访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权益。加大司法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3人,努力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全面开展诉讼监督精品案评选活动,举办了首个全国性诉讼监督论坛,形成了一批有较大影响的诉讼监督研究成果。
三、紧紧围绕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检察改革为动力、基层院建设为基础,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集中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全国模范检察官彭燕等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干警努力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二是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采取专项业务培训、自主选学等模式,坚持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涌现出一批高层次检察人才,有5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4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人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1人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三是坚持从严治检。广泛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4件5人,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努力促进队伍公正廉洁。
坚持检力资源向基层下沉,夯实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根基。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启动为基层院办实事折子工程,健全完善科学考评机制,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市检察院将2009年以来新增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80%充实到了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科技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办案环境。坚持从基层选拔和培养人才,市、分院从基层院选拔局级、处级领导干部22人,遴选优秀检察官23名,选派上级院检察人员到基层任职15人,逐步做到重心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人才在基层培养。
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切实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自行侦查案件审查逮捕由上级院决定的制度,建立检察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网络,完善了重点案件、敏感案件备案复查、请示汇报制度,落实检务督察、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化管理。实行执法办案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督、质量网上考核,实现了执法管理监督全程化、实时化。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制定了实施意见,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推行办案流程公开,完善答疑说理、公开听证制度,努力把“阳光检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四是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探索建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监督事项报备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职务犯罪“三类案件”29件。不断完善特约监督员和专家咨询监督员制度,主动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各界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